
今天我们讨论一下Form 3520(申报外国信托的交易和收到外国赠与)
哪些资产属于Form 3520的范畴
- 获得中国人在中国的遗产或赠与(各种资产,包括房子、车子或股票及现金汇款等)
- 获得中国本地企业的赠与
- 外国信托资产的分配额:国外信托给美国纳税人的资产
- 对外国信托拥有的所有权:美国纳税人将美国的资产转到国外设立的信托里,用于避税
- 其他外国信托交易
谁需要申报以及申报标准?
- 上述资产的受益者或相关交易的美国纳税人是申报义务人
- 申报标准:
- 非居民外国个人给美国纳税人金额超过10万美金
- 外国公司给给美国纳税人金额超过16388美金
- 其他情况没有金额标准
- 如果国外信托设立时,所有权人有美国纳税人,国外信托还需要申报Form 3520-A,否则该美国纳税人需要申报
不申报的法律责任?
见上篇海外资产2
例子:Tom是美国公民
- 中国人汇款给美国纳税人例子—见《IRS严查国外汇款,如何防范》
- Tom与父母住在加州。Tom的祖父(非美国公民或居民)住在中国,想给Tom15000美元。Tom的祖父有一个外国授信人信托,该信托的受托人因此从信托中向Tom汇款15000美元。
Tom是收到外国信托分配的美国人,需要申报。作为外国信托的美国受益人,Tom必须确保该外国授信人信托申报Form 3520-A。
- Tom的祖父(非美国公民或居民)住在中国,想给Tom 15000美元。祖父决定从他在中国的个人储蓄账户电汇给Tom。
Tom没有从信托获得分配;这是来自一个非居民外国人的汇款(相当外国赠与),金额低于10万美元。不需要填写3520表格。Tom不是外国信托的所有人,也没有从外国信托获得任何分配。不适用3520-A表格。
- Tom居住在中国,并开设了一个私人养老金计划。Tom用自己的美国银行定期转汇到中国的银行,然后缴纳养老金;受托人以保留资金给Tom作为受益人的名义持有资产。该信托受到债权人的保护。经过分析,该信托被认定为外国信托。Tom是美国人,符合外国信托的所有权规定。Tom还向外国信托转移了现金/资金,需要申报3520表;作为外国授信人信托的美国所有人,必须填写3520-A表格。
